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
1. 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、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。
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。
2.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。在规范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、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QB1838-93 《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》
3. 定义
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。
家庭装饰工程(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)
是指对居民住宅(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)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、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给、陈设布置、达到一定技术、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。
4. 质量要求
4.1 饰面板(砖)工程
适用于大理石、花岗石、墙地砖等工程。
4.1.1 各种石材、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,表面不得有划痕、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。
4.1.2 根据墙地砖、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,按其颜色深浅程度,将墙地砖分类码放。
4.1.3 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,施工前应预排,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。
4.1.4 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,所用水泥应是合格425#以上的水泥,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、粗砂,砂浆配合比为:水泥:砂=1:2(体积比)
4.1.5 基层应清理干净,凸出部分凿去,假如是光滑的楼地面,应凿毛地面 (凿毛面积大于70%),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。
4.1.6 饰面板(砖)安装(镶贴)必须牢固,无歪斜、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。
4.1.7 饰面板(砖)接缝应填嵌密实、平直、宽窄均匀、颜色一致。阴阳角处的板(砖)搭接方向正确,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。
4.1.8 突出物四周的板(砖)用整砖套割吻合,边缘整洁,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。
4.1.9 厨房、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,不倒泛水,不积水。
4.1.10 厨房、卫生间地面、墙角四面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,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。
4.1.11 饰面板(砖)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/m,接缝高低差不得大0.5mm ,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/5m。
4.2 涂料工程
适用于室内各种水性涂料,乳液型涂料、溶剂型涂料、油漆等涂料工程。
4.2.1 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,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。
4.2.2 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,干燥后应牢固。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,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。










